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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张志鹏同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体[2012]126号《关于授予张志鹏同学“河北省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文件要求及校领导批示,要求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入挖掘我校学生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学习效果。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宣传报道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通报。

特此通知。

附:《关于授予张志鹏同学“河北省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共青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委员会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冀教政体[2012]100

 

关于授予张志鹏同学“河北省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张志鹏,男,22岁,张家口崇礼县人,共青团员,现为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三学生,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20127月起,该生在北京军区261医院实习。

1020日傍晚,该生所租住的房子突发火灾,张志鹏同学不顾个人安危,立刻加入到灭火队伍之中,并三次冲入火海,成功救出一位4岁的小男孩。同时,他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对这位深度昏迷的小男孩施行救治,清理其口中的烟灰,畅通气道,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并及时送往医院,挽救了孩子的生命。

张志鹏同学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张志鹏同学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弘扬雷锋精神的新一代楷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为表彰张志鹏同学的先进事迹,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张志鹏同学河北省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向张志鹏同学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学习他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张志鹏同学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学习张志鹏同学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学习雷锋,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挖掘身边人、身边事,积极选树优秀典型和学习榜样,及时表彰、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同时,要把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教材,深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2127